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657.“上、中、下三层”表示事实知识,理性概念和理解力的概念,这从前面的说明也可推知。人的理解力部分有三个层级:最低层与事实知识有关,中间层与理性有关,最高层与理解力有关。这三者彼此如此不同且相互分离,以致它们永不可混淆。然而,人对这种区别没有直接的意识,原因在于,他的生活只专注于感官印象和事实知识。只要坚持这种态度,他甚至无法认识到他的理性能力不同于事实知识,更不用说他的理解力与事实知识的区别了。而事实上,主通过人真正理解的事物流入他的理性思维,通过理性思维流入属于记忆的事实知识。视觉和听觉的生命由此而来。这是真实的流注,也是灵魂与身体的真实互动。若非主的生命流入人真正理解的事物,确切地说,流入意愿的事物或渴望,通过意愿的这些事物或渴望流入他所理解的事物,通过理解的事物流入理性概念,再通过理性概念流入其属于记忆的事实知识,人不可能有生命。甚至当一个人受到虚假和邪恶的影响时,主的生命仍经由他所意愿和理解的事物流入;只是流入之物照理解力所取的形式而在理性部分被接受。正是这流注使一个人能变得理性,能反思并理解何为真理与良善。关于这些问题(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6, 6598-6626节),以及动物的生命是何情形(1902:1, 3646, 4776:4-5, 5850, 6323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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