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634.然而,要把何为严格意义上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说明白,是极为困难的。原因在于,人以为他所思考的一切都属于理解力,因为他认为是这样;他所渴望的一切都属于意愿,因为他认为是这样。以一种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它们是什么,尤为困难,因为如今绝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属理解力之物和属意愿之物是不同且分离的;事实上,他们在思考某事时,会声称在意愿它,而在意愿某事时,则声称在思考它。这是这个问题难以理解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这些人只专注于属肉体之物,也就是说,他们的生活仅在于最外在的事物。
由于这些原因,人们也不知道,每个人里面都有内层事物,更内层的事物,实际上还有至内层的事物;人的肉体和感官部分是最外在的。欲望和记忆是内层的,情感和理性概念是更内层的,而对良善的意愿和对真理的理解则是至内层的。这些事物彼此如此不同且分离,以至于再没有比它们更彼此不同且分离的了。然而,肉体人根本看不出任何区别,从而把它们混为一谈。这就是为何他相信,当他的肉体死亡时,一切都会死亡;而事实上,就在这一刻,他才开始生活,实际上是通过按连续次序排列的他自己的内层事物而生活的。除非人的内层事物以这种方式被区分和分离,并被连续排列,否则人绝无可能在来世成为灵人,天使灵或天使,因为他们都是照其内层事物而以这种方式彼此区分的。因此,三层天堂彼此区分最为显著,并互相分离。从这些考虑可在某种程度上清楚看出何为严格意义上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它们只能归于属天人,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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