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6275.“他就给约瑟祝福”表关于理解力的真理和意愿的良善的预言,这二者都从内在拥有生命。这从“祝福”的含义,以及玛拿西和以法莲的代表清楚可知:“祝福”是指预言(参看6230, 6254节);此处使用“约瑟”之名的玛拿西和以法莲是指属世层里面理解力的真理和意愿的良善,这二者都是从内在所生的(6234, 6249节)。“约瑟”表示他的两个儿子,这一事实从祝福本身明显看出来,经上说:“救赎我脱离一切邪恶的那使者,赐福与这两个童子。愿他们称为我名下”。他们之所以被称为“约瑟”,是因为由“玛拿西和以法莲”所代表的属世层里面的这良善与真理作为内在本身存在于那里。
诚然,内在和外在彼此不同,互相分离;但内在住在它们这二者一起所存在的属世层里面,如同住在适合它的自己的一个形式里面。该形式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而是在它里面的内在指导之下行动;因此,它只是被作用。此中情形就像一个结果里面的有效原因:有效原因和结果彼此不同,且相互分离;然而,有效原因住在结果里面,如同住在自己完全适合的形式里面,它通过该形式在产生结果所在的领域中起到原因的作用。在人里面,类似情形也发生在属世层中的良善与真理上,这二者都从内在所生。内在用诸如属于属世层的那类事物包裹自己,以便它能住在那里,并在那里过自己的生活。但它用来包裹自己的事物只是覆盖物,这些覆盖物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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