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6222.“他就带着两个儿子玛拿西和以法莲同去”表由内在所生的教会的意愿和教会的理解力。这从“玛拿西”和“以法莲”的代表清楚可知:“玛拿西”是指属世层中新的意愿及其性质,如前所述(5354e节);“以法莲”是指属世层中新的理解力及其性质(5354节)。这二者由内在所生,由他们是约瑟的儿子来表示,而约瑟代表内在属天层(5869, 5877节)。
有必要解释一下何谓教会的理解力和意愿。教会的理解力在于从圣言感知何为信之真理,何为仁之良善。众所周知,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能利用字义来证实他所信奉的任何信条。这是因为圣言字义上的观念是接受真理的总体容器,只是在这些容器接受真理之前,它们的真实性质并未如同通过透明的东西那样显现。因此,这些观念只形成人必须首先获得的总体印象,以便他能适宜地接受特定方面和具体细节。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能利用字义来证实他所信奉的任何信条;这一事实从曾经存在于教会,并且现仍存在于教会中的大量异端邪说清楚看出来。每个异端邪说的信徒都能在圣言的字义中找到支持,并且如此确认,以致他们完全相信它是真理;以后即便从天上听见真正的真理,他们也丝毫不会接受。
他们之所以不接受,是因为他们没有教会的理解力;事实上,只有当人们阅读圣言,对经文仔细进行彼此对照,从而明白他当信什么、当做什么时,这种理解力才会存在。这种理解力只在那些从主领受光明的人中间才能找到,他们在基督教界也被称为“被光照的人”。这种光照只在诸如渴望认识真理,但不是为了名声和荣耀,而是为了生活和服务或功用的那种人中间才能找到。这种光照同样被人里面的理解力所接受,因为被光照的是理解力,或说理解力才是光的接受者。这一点从以下事实非常清楚地看出来:那些几乎没什么理解力的人绝无可能从圣言看见这类事物,而是信靠他们以为被光照了的那些人。此外,要知道,那些已经重生的人从主获得一种能被光照的理解力;正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流入理解力,并光照它,或说赋予它光明;因为理解力并不从其它源头接受自己的光、自己的视觉,因而自己的感知。
不过,被称为教会理解力的这种理解力比只是基于记忆知识的理解力更为内在,因为它是一种感知,明白某事是真的,但不是出于记忆知识和哲学的指示,乃出于圣言在其灵义上的指示。例如,拥有教会理解力的人能清楚发觉,圣言处处教导: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是教会的本质;人的生命死后仍旧延续;他的生命就源于他的爱。他们还能发觉,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除非在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与它联结的情况下,否则,这信丝毫无助于永生;因此,这信与仁必须联结起来,以便属灵的生命能够存在。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的人能极清楚地发觉这些事是真的;而那些没有这种理解力的人决看不出它们是真的。
有人认为拥有在教会事物上的理解力之人是那些擅长多方面证实他们自己教会的信条或教义,甚至直到说服别人相信它们是真的,而且还擅长巧妙地驳斥众多异端邪说的人。但是,这并不是教会的理解力;因为能证实一个信条并不是理解力的一个特征,而是感官层面的心智能力的一个特征;这种能力有时可见于最坏的人当中,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信仰的人,以及那些沉浸于实际虚假的人也有这种能力。对所有这类人来说,再没有比证实凡他们所喜欢的任何观念更容易的了,甚至能证实得如此彻底,以至于能说服简单人相信。然而,在证实任何信条之前,教会的理解力就能发觉并看出它是不是真的,然后才去证实它。
这就是“以法莲”所代表的理解力。而“玛拿西”所代表的教会良善则是主通过信之真理灌输给一个教会成员的仁之良善。因为这些真理,连同仁之良善才是那流入理解力并光照它,或说赋予它光明,还使得理解力和意愿构成一个心智的东西。理解力和意愿这二者都是从内在而生的,这一点从前面频繁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因为对良善与真理的整个情感(光照便通过这情感而来),除了从内在之外,并不从其它源头流入,因而并不从其它源头而生;也就是说,它经由内在从主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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