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6044.“这些人本是牧羊的人”表他们引向良善。这从“牧羊的人”的含义清楚可知,“牧羊的人”是指那些引向良善的人(参看343, 3795, 5201节)。因为牧羊的人,或牧人是进行教导和引导的人,而“羊群”是被教导和引导的人。但就内义而言,所表示的是引向良善的真理,此处“这些人本是牧羊的人”所指的以色列的儿子们代表属灵真理(6040节);此外,存在于那些教导之人当中的真理就是那进行教导的。前面已说明,信,即信之本质,引向良善,即仁之本质。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可知:每一个事物都与一个目的有关,并关注这个目的,凡不关注一个目的的事物都不可能持续存在。因为若不是为了一个目的;主从不创造任何事物。这是千真万确的,以至于可以说目的是一切受造物中的全部。一切受造物都存在于这种秩序中。正如目的从那首先者通过居间物或方法关注最后之物,最后之物里面的目的也关注那首先者里面的目的。这就是事物联结的方式。就其最初源头而言,目的本身只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主自己。这也是为何在圣言中,祂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以赛亚书41:4; 44:6; 48:12;启示录1:8,11,17;2:8;21:6;22:13)。
既然如此,那么属于人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有必要与一个目的有关,并关注这个目的。但凡有点理性的人都能看出,一个人所拥有的记忆知识都视真理为它们的目的,而真理则视良善为它们的目的,良善视主为它们最后和最初的目的,出于真理关注主时是最后目的,出于良善关注主时是最初目的。这就是教会所拥有的真理的情形,即它们引向良善,这一点由“这些人本是牧羊的人”,以及下文“因为他们是养牲畜的人”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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