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6013.“以及他们的小孩子”表连同那些属于纯真的事物。这从“小孩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小孩子”是指纯真(参看3183, 5608节)。之所以说“连同那些属于纯真的事物”,以及“那些属于仁爱的事物”,是因为没有纯真与仁爱,属灵真理就无法使属世真理前进。事实上,为变得纯正,真理必须从仁爱获得它的本质和生命,仁爱则必须从纯真获得它的本质和生命。因为赋予真理生命的内层事物按以下次序接踵而来:至内在之物是纯真;在此之下是仁爱;最低之物是出于真理或照着真理的仁爱行为。它们之所以按这种次序接踵而来,是因为它们在天上也是如此接踵而来的。至内或第三层天堂是纯真的天堂;中间或第二层天堂是拥有来自至内层天堂的纯真在里面的仁爱之天堂;最低或第一层天堂是拥有来自第二层天堂的仁爱和在这仁爱里面的来自第三层天堂的纯真在里面的真理之天堂。
所有这些美德必须以同样的次序存在于人里面,因为就其内层而言,人照着三层天堂的形像被造的。这也是为何一个重生之人就一个个体天堂,或天堂所取的最小形式。但就其外层,尤其肉体而言,他照着世界的形像而被造的,这就是为何古人称人为小宇宙。耳朵照着适合空气和声音的整个性质而被造;眼睛照着适合以太和光的整个性质而被造;舌头照着对液体中所溶解和悬浮的粒子的整个感觉而被造;鼻孔照着对空气中所悬浮的粒子的感觉而被造;触觉照着对冷和热,以及重量的感觉而被造,等等。正如人的外在感官照着自然界的整个形像而被造,属于其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在感官则照着天堂的整个形像而被造。它们如此被造是为了作为一个个体的人能像作为一个整体的天堂那样,成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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