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5595

5595.“以色列说

5595.“以色列说”表从属灵良善所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和“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说”是指察觉,如前所述;“以色列”是指属灵良善(参看3654, 4598节)。以色列因是属灵良善,故也是内在的属灵教会(3305, 4286节);因为这个教会能成为一个教会凭的是它的属灵良善。属灵良善是已变成良善的真理;因为当人照真理生活时,这真理就变成了良善。当他如此行时,真理便进入他的意愿,从意愿进入行为,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当真理变成生活的一部分时,它就不再被称为真理,乃要称为良善。但将真理转变为良善的意愿是在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中所形成的新意愿;这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属灵良善不同于属天良善,因为属天良善被植入人心智的意愿部分本身;我们在前面经常论述这个主题。
  雅各现在不像在前一章(创世记42:36)那样叫“雅各”,而是改叫“以色列”;这是因为本章论述的主题是良善,而前一章论述的主题是真理。因此,在前一章,流便是说话的那一个,他代表教会教义的真理(参看3861, 3866, 4731, 4734, 4761, 5542节);而在本章,说话的是犹大,他代表教会的良善(3654, 5583节)。现在之所以论述良善,是因为这次内在,即“约瑟”和外在,即雅各的十个儿子之间的结合通过居间层,即“便雅悯”实现。内在与外在的结合通过良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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