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5432.“你们是奸细”表它们只为利益而存在。这从“奸细”的含义清楚可知,“奸细”在此是指寻求物质利益。“奸细”在内义上并非表示别的,这从整个思路明显可知。因为就内义而言,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真理,它们被交与属世层,如同它自己的。但这种交与是不可能的,除非通过从属灵层的属天层经由居间层而来的流注。教会的这些真理就是“雅各的儿子们”或“约瑟的哥哥们”;属灵层的属天层是“约瑟”;居间层是“便雅悯”。这一切的含义如前所述(5402节),即:在生命最早期所学到的教会信之真理,也就是所谓的教会教义,和其它任何记忆知识一样,被吸收进来并交付于记忆,作为记忆知识保留,直到此人开始以自己的眼光看待它们,查看它们是否是真的,在看到它们是真的后,愿意照它们而行。对它们的这种看待,以及这种愿意使它们不再是记忆知识,而是成了生活的戒律,最终成了生活;因为它们以这种方式融入他所过的生活,并成了他自己的。
已经成年的人,尤其那些到了老年,不能以自己的眼光看待教会的真理,也就是所谓的教会教义,查看它们是否是真的,然后愿意照之生活的人,保留它们,就跟保留其它一切记忆知识一模一样。这些真理只留在他们的属世记忆中,由此停留在他们的口头上。他们说真理,不是从内层人或心里说的,只是从外层人或口头上说的。当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绝无可能认为教会的真理是真的,无论他觉得自己多么认为它们是真的。他之所以觉得自己认为它们是真理,是因为他信靠别人及其观念,坚定信奉它们。坚定信奉别人的观念,无论这些观念是真理还是虚假,是很容易的,因为它只需运用一点聪明才智。
“奸细来窥探这地的虚实”表示教会的这些真理,或以这种方式处于教会真理的人。因为他们相信其教会的教义并非出于对真理的任何情感,乃出于对获得重要职位或个人利益的情感。因此,他们自己几乎没有任何信仰,通常从心里否认,看待这些教会的教义如同商人看待自己的货物;当他们在自己里面看这些教义并非真理,然而又能说服普通人相信它们是真理时,他们觉得自己又有学问又有智慧。许多教会领袖就具有这种秉性,这一点从他们在来世的情形明显看出来;因为在来世,他们无论到哪里去,都带着从其情感和随之的思维所发出的气场,这气场能被别人清楚察觉。从该气场明显能认出他们对真理拥有什么样的情感,有什么样的信仰。这在世上并不明显,因为世上没有对这类事物的属灵感知。正因如此,教会的这些领袖并没有透露出他们的真实想法,因为那会使他们丧失利益。
他们就是“奸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这类人只会挑那些坚持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的毛病,好指控并谴责他们。这类人,无论他们属于所谓的天主教徒,还是属于改革宗、贵格会教徒、苏西尼派,抑或犹太人,一旦坚定信奉自己教会的教义,不是“奸细”又是什么?但凡发现绝对真理,他们就会加以嘲笑和谴责;他们不会因为它们是真理就接受它们。原因在于,他们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不是为了真理,更不是为了生活,只是为了个人利益。此外,当这类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只是怀着为了物质利益确认教义的记忆知识的目的或意图而研究圣言。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研究圣言,是为了“窥探这地的虚实”,也就是看教会的真理并不是真理,仅仅是手段,他们可用来为自己的个人利益说服别人相信它们是真理。
然而,那些为了真理和生活,因而为了主国度的缘故而处于对真理的情感之人的确拥有对教会教义的信仰;但他们仍仔细研究圣言,只是为了查看真理本身,没有其它目的;他们的信仰和信心便从真理得以形成,或说他们从真理发展自己的信仰和信心。若有人告诉他们说,他们应当遵守他们出生所在的教会的教义,他们就会反思:他们若出生在犹太教、苏西尼派、贵格会、基督教异教派(Christian Gentilism),甚至出生在教会之外,也会被告知一模一样的话。并且到处都会有人说,这里是教会!这里是教会!真理在这里,不在别处!这就是他们所想的,故他们决定要仔细研究圣言,虔诚向主祷告,使他们得到启示。像这样的人就不会干扰教会里的任何人,也不会谴责别人,因为他们知道,凡为一个教会的人都基于自己的信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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