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5345.“约瑟积蓄五谷甚多,如同海边的沙”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增多。这从“积蓄”和“谷”的含义清楚可知:“积蓄”在此是指增多;“谷”是指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5295节),当被比作“海边的沙”时,其增多表示它源于良善,在此通过流注源于属灵层的属天层的良善。因为除了良善外,内层中真理的增多从不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真理若不是源于良善,其增多就不是真理的增多,因为它不是真理,无论它外表看上去多么像真理。它就像一座无生命的雕像;这种真理是死的,故离成为真理差得还很远。因为人的真理若要成为真理,就必须从良善,也就是通过来自主的良善接受生命;当真理以这种方式接受生命时,属灵意义上的增多就可以论及它了。真理的增多唯独源于良善,或说,良善就是使真理增多的唯一源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若非因某种像婚姻那样的事物,没有一样东西能增多。除了良善外,真理无法进入与任何事物的婚姻;如果它进入与其它任何事物的婚姻,这婚姻就不是婚姻,而是奸淫。因此,因婚姻增多之物是合法的,因而是真理;但因奸淫增多之物是不合法的,是虚假,因而不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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