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5275.“看哪,必来七年”表提供的状态。这从“年”和“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年”是指状态(参看487, 488, 493, 893节);“来”是指提供。因为“来”和“发生”(coming to pass)当论及神性或神所作的事时,表示照着提供所发生的事,因而是一种提供的行为;因为神所作的事表示提供(参看5264, 5273节)。下面几节论述的主题是七个丰年和七个荒年,其中“年”表示状态:“丰年”是指属世层里面真理增多时的状态,“荒年”是指属世层里面真理缺乏和剥夺时的状态。一般来说,埃及地的七个丰年和七个荒年在内义上描述的是人被改造和重重时的状态,在至高意义上则描述了主的人身得到荣耀时的状态。这类事件发生在埃及地是为了代表这些事物;它们之所以发生在那里,是因为“埃及地”和“法老”在内义上表示属世层,对主里面的属世层的荣耀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
要知道,那时发生并记载在圣言里的事件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自己和对祂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则代表主的国,因而代表总体层面的教会和个体层面的教会。它们相应地代表人的重生,因为人通过重生被作成个体层面的教会。那时所发生的事就代表这类事物,这主要是为了圣言的缘故;好叫它能得以写成,因而能包含诸如将以连续的系列代表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那类事物,从而不仅能为教会成员服务,还能为天上的天使服务。天使从这些代表性的描述感知神性事物,由此充满神圣感;这些神圣感就被传给带着情感阅读圣言的那个人;他也由此获得一种神圣感。这就是为何这类事件发生在埃及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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