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5272

5272.“这就是我

5272.“这就是我对法老所讲的话”表在属灵层的属天层引导下的属世层的思维。这从“话”和“讲”的含义,以及“约瑟”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话”是指真实事物,如下文所述;“讲”(speaking)是指思考(参看2271, 2287, 2619, 5259节);在此讲述的“约瑟”是指属灵层的属天层;“法老”是指属世层,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这就是我对法老所讲的话”表示真实事物,或在属灵层的属天层引导下的属世层的思维(也可参看5262节)。至于“话”是什么意思,在原文,“话”表示某种真实事物;这解释了为何神性启示被称为“圣言”,又为何在至高意义上主自己也被称为圣言。“圣言”用来论及主,以及从主所得的启示时,在最近似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真实事物皆从神性真理拥有自己的存在。
  一切真实事物皆通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通过圣言已经存在并正在存在,这个观念是一个尚未被揭示的奥秘。人们对此的信仰和理解是,一切事物都已经被造,因为神就像世上的国王那样已经说出并发布了祂的命令。然而,这并不是“一切事物都是藉着圣言作成并被造”这句话的意思。确切地说,意思是,从神性良善,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已经存在并正在存在的一切事物的发出者;或也可说,一切事物皆从这神性真理存在并正在存在。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宇宙或一切创造中的绝对终极实体和本质存在;这神性真理就是那作成并创造万物的。不过,人们对神性真理几乎没有任何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不过是从讲话者的嘴里发出并散布到空气中的一个词或一句话。对神性真理的概念又导致了以下观点:“圣言”仅仅表示一个命令,因此已被造的一切事物的存在仅仅因为一个已经发布的命令,而不是因为从主的神性发出的某种真实事物。但如前所述,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绝对的终极实体和本质存在,也就是万物的源头;良善与真理的形式皆由此而存在。不过,对于这个奥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会在后面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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