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5232.“就是我和膳长”表这两种感官能力。这从“酒政长”和“膳长”的代表清楚可知:“酒政长”,就是此处的“我”所指的,是指一般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参看5077, 5082节);“膳长”是指一般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5078, 5082节),因此,“我和膳长”表示这两种感官能力。我们之所以说“这两种感官能力”,是因为人里面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即意愿和理解力,这些与他里面的每一个事物有关。人里面之所以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是因为有两种元素构成天堂里的生命,即良善与真理。良善与意愿有关,真理与理解力有关。由此可见有两种元素构成属灵人,并使他在来世蒙福,即仁与信。因为仁本质上是良善,信本质上是真理;仁与意愿有关,信与理解力有关。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这二者,即良善与真理有关,它从这些存在并靠它们持续存在。
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这两种元素有关,这一事实从热和光的存在看得非常明显。热与良善有关,光与真理有关;因此,属灵之热是爱之良善,属灵之光是信之真理。由于整个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都与这二者,即良善与真理有关,并且良善以热来代表,信以光来代表,所以谁都能自己判断出,人若唯独拥有信,没有任何仁,或也可说,唯独拥有对真理的理解,没有对良善的任何渴望,是什么样子,或是何品质。他岂不像冬天的情形?那时,虽然阳光明媚,但每一个事物都因缺乏热而处于蛰伏或休眠的状态。这就是唯独拥有信,没有爱之良善之人的状态。他会陷入寒冷和黑暗:陷入寒冷是因为他厌恶、反对良善;陷入黑暗是因为他由此厌恶、反对真理。事实上,厌恶、反对良善者,也厌恶、反对真理,无论他自己觉得如何不是如此;因为这种厌恶会将那种厌恶吸引到自己这一边。这就是那人死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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