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5057.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大石臼,旁边站着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铁器。他出于幻觉以为自己锤打石臼里的人,以可怕的方式折磨他们。他以自己所行的为极大快乐,这种快乐被传给我,使我能了解它的性质,以及它在这种人里面何等强烈。这是一种地狱的快乐。天使告诉我,这就是在雅各后代当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快乐。他们感觉再没有比残忍对待外邦民族,将他们所杀之人曝尸荒野,任由野兽和飞禽吞食,用铁耙和铁斧活生生地把他们砍成碎片,或叫他们经过砖窑(撒母耳记下12:31),还击打小孩子,把他们扔在地上。这种事从来就没有被吩咐过,也从来没有任何人被允许如此行,除了扭了大腿筋的人外(5051节)。这类灵人就住在右脚跟之下,住在那里的奸淫者也是残忍的。
有鉴于此,令人震惊的是,竟然有人以为这个民族优先其他民族而蒙拣选。正因相信他们是如此蒙拣选的,所以许多人仍确信这个观念:人的生活无济于事;因此,被接纳进入天堂是靠着纯粹的怜悯,无论人过着怎样的生活。然而,凡理性正常的人都能看出,以这种方式思考违背神性,因为神性是怜悯本身;因此,如果获得天堂是靠着纯粹的怜悯,而不关心生活,那么人人都会被接纳,无论有多少人。在有可能将人接入天堂的情况下,却将他扔进地狱,让他在那里受折磨,这不是怜悯,而是怜悯的对立面;优先于另一个而拣选这一个不是公义,而是公义的对立面。
因此,那些以为并确信有些人被拣选,其余的未被拣选的观念,以及被准许进入天堂是靠着纯粹怜悯的观念,无论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之人大多是那种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如我有几次所耳闻目睹的,这些人被告知,主从不拒绝任何人进入天堂,他们若愿意,就能凭经历知道这一点。为此,他们被提入某个天堂社群,住在那里的人都生活在对良善的情感中,也就是过着仁爱的生活。但是,一到那里,他们就因邪恶而开始遭受折磨和内心的痛苦,因为他们的生活与天堂的生活相反。当天堂之光照在他们身上时,他们在这光中看上去就像魔鬼,几乎完全不成人形。有的脸陷了下去,有的全都是牙齿,就像柳条箱,有的又不同,看上去就像怪物。他们因此而憎恶自己,被自己吓到,一头栽入地狱;并且对他们来说,地狱越深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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