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5028.“他就把衣裳丢在我这里”表证据。这从“把他的衣裳丢在她那里”的含义清楚可知,也就是说,“把他的衣裳丢在她那里”是一个证据,证明它曾靠近过(5019节)。“衣裳”在内义上表示真理,“丢下衣裳”表示夺走最外层的真理(5008节)。它在此之所以表示证据或见证,证明它曾靠近过,是因为最外层的真理当被丢弃或夺走时,就为属世人提供了反对属灵人的证据。属世人似乎通过最外层的真理与属灵人结合,而实际上并未结合(参看5009节);原因在于,当属灵人解释这真理时,这二者之间缺乏任何相似性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前面(5008节)所引证的例子有助于说明这一点。
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也会说要向穷人、寡妇、孤儿行善;但属灵人却认为不可向邪恶,或自称贫穷,其实却很富有的穷人、寡妇或孤儿行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被这些纯粹的名称迷惑了。属灵人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在圣言中,“穷人”、“寡妇”和“孤儿”表示那些灵性上如此的人。但属世人却认为要向字面上所称呼的穷人、寡妇和孤儿行善;圣言所指的就是这些人,而非其他人;他也不关心他们是恶的,还是善的,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何为属灵层面的穷人、寡妇和孤儿。由此明显可知,这最外层的真理,即要向穷人、寡妇、孤儿行善,对属灵人和属世人来说,看似一样;但当加以解释时,这种相似性便不存在了。当缺乏任何相似性,这二者由此彼此分离时,最外层的真理作为证明属灵人曾靠近过的证据或见证而服务于属世人。因此,属世人会说谎反对不再拥有任何用来保护自己的事物的属灵人。所以,这个例子也有助于说明“衣裳”为何并以哪种方式表示证据或见证。
再举一例。属灵人也像属世人那样说,要向邻舍行善,又说每个人都是邻舍;然而,他却认为一个人成为邻舍的那个方面和程度不同于另一个人的;因恶人自称邻舍而向恶人行善,便是向邻舍行恶。在认同最外层的真理,即要向邻舍行善,以及每个人都是邻舍等真理方面,属世人与属灵人相结合。但属世人认为凡支持他的,就是邻舍,却不关心他是善的,还是恶的。由此也明显可知,就这个最外层的真理而言,这二者表面上结合在一起;然而,真正的结合并不存在;一解释这个真理,他们就会彼此分离。一旦他们分离,最外层的真理作为反对属灵人的证据,证明属灵人一直在拿它开玩笑而服务于属世人。其它例子(5008节)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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