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5025

5025.“说,你给

5025.“说,你给我们带来的那希伯来仆人到我这里来”表那仆人或卑贱之物。这从前面的阐述(参看5013节)清楚可知。此处“那仆人或卑贱之物”表示在此由“约瑟”所代表的属灵的真理与良善;这真理与良善被非属灵的属世人视为一个仆人或某种卑贱之物。例如,属灵的真理与良善渴望人不要以显赫的职位或胜过别人的任何优越感为快乐,而是以为他的国家、社区(无论集体还是个体)所提供的服务为快乐,因而以重要职位所发挥的功用为快乐。纯属世人完全不知道这种快乐是什么,并否认它的存在。它虽然也能虚伪地说同样的话,然而却使得从为自我而存在的重要职位那里所获得的快乐成为主人,使得从为社区(无论集体还是个体)而存在的重要职位那里所获得的快乐成为仆人。因为他在他所行的一切事上都首先关注自己,在他自己之后才关注社区,并且仅在它们利益他的情况下才去利益它们。
  再举一例。若有人说,功用和目的决定了某个事物是属灵的还是非属灵的,并且当功用和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教会和神的国度时,是属灵的;但当为自己及其家人、朋友的功用和目的胜过前一种功用和目的时,就不是属灵的;属世人口头上的确承认这一点,但心里却不承认。他由于通过其理解力所接受的教导而口头上承认,却由于被恶欲所毁灭的理解力而从心里否认。他出于这后者使得为自我的功用和目的成为主人,使得为公共利益、教会和神国度的功用和目的成为仆人。事实上,他从心里会说,人如何能由此而有什么不同?
  简言之,凡属世人视为与自己分离之物,他都视之为一文不值,并弃之;凡他视为与自己结合之物,他都视之为宝贵,并且是可接受的。属世人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要关注自己与处于良善的每个人(无论认识还是不认识)结合,与陷入邪恶的每个人(无论认识与不认识)分离才是属灵的思维方式。因为当人的思维方式是这样时,他便与天堂里的人结合,与地狱里的人隔绝。但由于属世人因不接受任何属灵的流注而由此感受不到任何快乐,所以他视这种思维方式为某种令人完全讨厌和卑贱之物,因而与他所体验到快乐相比,简直一文不值;而他所体验到的快乐是通过身体感官和爱自己爱世界的恶欲流入的。这种快乐是死的,因为它来自地狱;而由属灵的流注所带来的快乐是活的,因为它经由天堂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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