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5017.“于是他听见”表当它被发觉的时候。这从“听见”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顺从,也指发觉。它表示顺从,这从前面(2542, 3869节)可以看出来;它也表示发觉,这从耳朵的功能,因而从听觉的性质明显看出来。耳朵的功能是接收别人所说的话,并把这话传到感官的一般位置,好叫感官能发觉别人在思想什么。这就是为何“听见”表示发觉的原因。因此,听觉的性质就是将某人表达其思维的话传到另一个人的思维中,从思维再传到他的意愿中,从意愿传到行为中。这就是为何“听见”表示顺从的原因。这是听觉所特有的两种功能,在口语中,它们通过表示发觉的“听见某人”和表示顺从的“倾听”或“听从”某人的词来彼此区分。这两种功能之所以属于听觉,是因为人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交流他的思维,以及他的意愿;他也只能利用推理来说服并引导别人去行出并顺从他的意愿。由此可见欲望和观念是如何实现循环交流的,即:从意愿进入思维,从而进入言语;从言语通过耳朵进入别人的思维和意愿。也正因如此,与大人里面的耳朵或听觉相对应的灵人和天使不仅是感知,还是顺从。关于他们是顺从,可参看前文(4652-4660节);他们因是顺从,故也是感知,因为一个必包含另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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