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4900

4900.创世记38

4900.创世记38:24-26.约过了三个月,有人告诉犹大说,你的儿媳他玛作了妓女,并且,看哪,她因行淫有了身孕。犹大说,拉出她来,把她烧了!他玛被拉出来,便打发人去她公公那里,说,这些东西是哪一个人的,我就是从哪一个人怀的孕;她说,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犹大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从此犹大不再与她亲近了。
“约过了三个月”表一个新状态。“有人告诉犹大”表交流。“说,你的儿媳他玛作了妓女”表此时的一种感知,即:若说他们之间存在任何婚姻之物,这是一种虚假。“并且,看哪,她因行淫有了身孕”表或说,有任何事物能由此被生出来。“犹大说”表存在于犹太民族当中的宗教表象的判决。“拉出她来,把她烧了”表它应被灭绝。“他玛被拉出来”表即将被处决。“便打发人去她公公那里”表一种暗示。“说,这些东西是哪一个人的,我就是从哪一个人怀的孕”表这种特征就包含在他们的宗教表象中。“她说,请你认一认,这印和带子并杖都是谁的”表以便人能凭这些信物认出它。“犹大承认”表因为这些是他们的,所以他们作出肯定。“说,她比我更有义”表外在与内在的结合不存在,只有内在与外在的结合存在。“因为我没有将她给我的儿子示拉”表因为外在就具有这样的性质。“从此犹大不再与她亲近了”表没有进一步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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