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4839

4839.“俄南所作

4839.“俄南所作的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表这违反神性次序。这从“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或反对祂的邪恶的含义清楚可知,“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或反对祂的邪恶是指违背源于祂的次序之物。这一点既可从俄南的行为,也可从关于丈夫弟兄的律例看出来;该律例规定:他哥哥的妻当从他脚上脱下他的鞋,吐唾沫在他脸上;在以色列中,他的名必称为脱鞋之家(申命记25:8-10)。这些行为表示他没有良善,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那些没有良善,陷入邪恶的人违反神性次序。从内在邪恶,也就是从像俄南那样的邪恶意图或目的所涌出或流出的一切邪恶都违反神性次序。但是,凡不是从内在邪恶,也就是邪恶的意图或目的所涌出或流出之物,尽管有时看似邪恶,然而只要目的不是邪恶,它就不是邪恶;因为正是目的决定了每个行为的真正性质。目的含有人的生命在里面;也就是说,凡人所爱,因而所思的,他都以之为目的。其灵魂的生命并非别的。
谁都能知道,邪恶违反神性次序,良善符合神性次序。神性次序就是在天堂的主自己,因为来自祂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构成次序,以致它们就是次序;神性良善是它的本质,神性真理则是它的形式。当以可见的形式被呈现出来时,神性次序看似一个人,因为唯独产生它的主是人(49, 288, 477, 565, 1871, 1894, 3638, 3639节)。天使、灵人和世人越接受祂,也就是说,越处于良善并因此处于真理,因而越处于其神性次序,他们就越是人。正因如此,整个天堂呈现为一个人,被称为大人,并且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都与它相对应,这在各章的末尾有所说明。这也解释了为何天堂里的所有天使呈现为人形;而另一方面,地狱里的恶灵尽管出于幻觉在彼此眼里看似人,但在天堂之光中却看似怪物,并照着他们所陷入的邪恶而愈加狰狞恐怖(4533节)。其原因在于,邪恶本身违反次序,因而违反人的形式。因为如前所述,当以可见形式被呈现出来时,神性次序看似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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