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750.“犹大对他的兄弟们说”表教会中那些反对一切良善的败坏者。这从“犹大”的代表和他的“兄弟们”的含义清楚可知:“犹大”在正面意义上是指属天之爱的良善(3654, 3881节),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反对一切良善,如下文所述;他的“兄弟们”是指教会中那些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犹大”在此之所以代表那些反对一切良善的人,是因为在圣言中,“犹大”在正面意义上代表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属天之爱就是对主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邻之爱。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与主联结得最紧密,故在至内层天堂,在那里处于纯真的状态。正因如此,他们在其他人看来,就像小孩子,完全是爱的可见形式。其他人无法接近他们,因此当被差往其他人那里时,他们被其他天使围绕,从他们所放射出的爱之气场通过这些天使得以缓和。否则,这气场会使他们被差往的那些人陷入昏厥;因为他们的爱之气场甚至刺透人的骨髓。
“犹大”因在正面意义上代表被称为属天的这爱或这爱之良善,故在反面意义上代表反对属天良善,因而反对一切良善的那类事物。在圣言中,绝大多数事物都具有双重含义,即一个正面意义和一个反面意义。从正面意义可以得知反面意义的品质,因为凡包含在反面意义中的,都与包含在正面意义中的截然对立。
爱之良善总体上分为两类,即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与属天之爱的良善截然对立的,是自我之爱的邪恶;与属灵之爱的良善截然对立的,是尘世之爱的邪恶。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邪恶之人反对一切良善,而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邪恶之人则不那么反对。在圣言中,“犹大”在反面意义上代表那些陷入自我之爱的人;“以色列”代表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其原因在于,“犹大”代表主的属天国度,“以色列”代表主的属灵国度。
地狱也照着这两种爱来划分。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反对一切良善的人住最深处,因而住在最可怕的地狱;而那些陷入尘世之爱的人因不那么反对一切良善,故住在不那么深的地狱,因而住在不那么可怕的地狱。
自我之爱的邪恶并不像人们所通常认为的那样,是一种优越感的表现,也就是所谓的傲慢;确切地说,它是对邻舍的仇恨和由此产生的强烈报复欲,以残忍为乐。这些就是自我之爱的内在特征。它的外在特征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那些处于属灵良善之人的厌恶。它的这些外在特征有时还伴随着明显的优越感或傲慢,有时则没有。因为以这种方式仇恨邻舍的人内在唯独爱自己,并且只爱他视之为与自己构成一体的那些人;因此,他唯独为了自己的目的而在自己里面爱他们,在他们里面爱自己。
这就是那些“犹大”在反面意义上所代表之人的品质。犹太民族从一开始就陷入这种爱,因为他们将全世界所有人都看作是最卑贱的奴隶,与自己相比一文不值,还仇恨他们。更重要的是,当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没有将他们联结起来时,他们甚至以同样的仇恨迫害他们的同伴和兄弟。这种秉性仍留在这个民族当中,只是他们现在勉强住在异国他乡,故将其隐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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