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727.“来吧!我们将他杀了”表对关于主之神性人身的教义本质的毁灭。这从“杀”的含义和“约瑟”的代表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他们想要杀的“约瑟”是指主的神性真理,尤指关于祂的神性人身的教导,从前面(4723节)可以看出,该教导是教义所教导的本质真理。众所周知,承认唯信的教会毁灭这本质真理;事实上,在他们当中,谁相信主的人身是神性?他们岂不是厌恶地远离这个观念吗?然而,在古代的众教会,人们都相信将要到世上来的主是一个神性人,并且当被他们看到时,祂被称为耶和华,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但现在仅从以赛亚书引用这段经文:
在旷野有声音喊着说,当预备耶和华的路,在荒野修平我们神的道。(以赛亚书40:3)
这些话论及主,并且施洗约翰说:预备主的道,修直祂的路;这一点从福音书(马太福音3:3;马可福音1:3;路加福音3:4;约翰福音1:23节)很明显地看出来。这一点同样从主自己的话清楚可知:祂与父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都赐给祂了;审判在祂。人若对天上地上的权柄,以及审判稍有了解,就能看出,若非主就其人身而言也是神性,这些话毫无意义。
坚持唯信的信徒不可能知道是什么使人变新,也就是使他成圣,更不知道是什么使主的人身变成神性;因为他们对爱与仁一无所知,而正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使人变新,使他成圣。神性之爱本身使主变成神性。因为爱构成一个人的真正存在,因而是他所过生活的根,或就是他的生活。神性之爱把人塑造成它自己的形像,正如人的灵魂,也就是人的内在和本质自我,可以说将身体创造或塑造成它自己的一个形像;以致它通过身体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思维行动并拥有感觉。这时,身体可以说是结果,灵魂可以说是拥有目的在它里面的原因;因此,灵魂是身体中的全部,犹如含有目的的原因是结果中的全部。神性之爱的灵魂就是耶和华自己,这就是主的情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祂的人身一旦被荣耀,就是神性,不可能是别的什么。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主得荣耀后的人身等同于一个世人的人身之人犯了何等大的错误!事实上,这人身就是神性;在天堂,一切智慧、一切聪明,以及一切光都从祂神性人身发出。凡从祂发出的,都是神圣的;并非从神性发出的神圣并不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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