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700.“他父亲就责备他,对他说,你作的这是什么梦”表愤慨。这从“责备”的含义清楚可知,“责备”是指愤慨,尤其因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真理的宣告,这种宣告由“作梦”来表示(4682, 4693, 4695节)。“约瑟的父亲和哥哥”在此表示来源于古代宗教的犹太教。犹太教的外在大部分类似于古教会的外在。然而,外在里面有一个内在,是那些属于古教会之人的情形,而非那些属于犹太教之人的情形。因为犹太人不承认任何内在,无论过去还是今日。然而,尽管他们不承认内在,但仍有某种内在之物存在。这外在及其内在在此被称为“父亲”,没有内在的外在则被称为“哥哥”。这就解释了接下来的这两句话:“他哥哥们都嫉妒他,他父亲却把这话存在心里”。这头一句话表示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的憎恶,后一句话表示真理仍存留在他们的宗教中。
基督教会的情形差不多也是这样。在那里,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之人在领受圣餐,吃饼喝酒时,只想到他们应当这样做,因为这是命令,并且教会一直遵守。其中有些人也认为饼和酒是神圣的,但并不认为饼和酒含有神圣之物是因为“饼”对应于天上爱与仁的神圣,“酒”对应于天上仁与信的神圣(3464, 3735节)。而那些既处于外在,同时也处于内在敬拜的人并不尊崇饼和酒,而是尊崇这些所代表的主;爱、仁与信的神圣皆源于祂。他们这样做并非出于教义,而是出于被他们融入生活的爱、仁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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