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598.“以色列起行前往”表这时属世层的属天-属灵层。这从“起行”的含义和“以色列”的代表清楚可知:“起行”是指一个进一步的阶段,或一个延续物(参看4375, 4554节),在此是指朝向更内层的事物;“以色列”在此是指属世层的属天-属灵层(4286节)。前面已经解释了何为属世层的属天-属灵层,即:它是真理之良善,或通过信之真理所获得的仁之良善。在世上,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向着内层事物的发展。它不是一种进入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的发展,因为无需任何朝向内层事物的发展,就经常取得这种发展(即朝向记忆知识的发展);并且这种发展更是经常伴随着与这些内层事物的一种远离。它也不是一种在判断力成熟上的发展,因为这种发展有时也伴随与内层事物的一种远离。它亦不是进入对内层真理的认知的一种发展;因为如果一个人对这些认知没有任何情感,它们一文不值。朝向内层事物的发展是一种通过被植入对其情感的真理认知,因而通过情感靠近天堂和主的发展。
至于朝向内层事物的发展的性质是什么,这对世上的任何人来说都不明显;但在来世,这种发展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那里,它是一种从一种迷雾进入光明的发展;事实上,与其他人相比,那些唯独处于外在事物的人便生活在一种迷雾中,并且在天使看来的确在迷雾中;而那些处于内在事物的人则居于光中,因而居于智慧中,因为那里的光就是智慧。说来奇妙,那些居于迷雾中的人看不见那些居于光中的人就在光中;而那些居于光中的人则能看到那些居于迷雾中的人就在迷雾中。由于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神性朝向内层事物的发展,故雅各在此被称为“以色列”;但在主题不是这种发展的地方,他叫“雅各”,如在本章20和29节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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