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关于眼睛和光与大人的对应关系(续)
4523.凡对空气和声音有所了解的人都能知道,耳朵的形成完完全全是为了适应它们改变的性质,以致就其肉体和物质形式而言,眼睛就对应于这类改变。凡懂得有关大气和光的知识之人都知道,就其肉体和物质形式而言,眼睛以这种方式形成是为了让它对应于这些的改变。耳朵与眼睛如此完美地与它们相对应,以致凡藏在空气和声音的自然存在中的奥秘都被刻在耳朵这个有机体上;而凡藏在大气和光的自然存在中的奥秘都被刻在眼睛这个有机体上。
因此,凡研究过解剖学和物理学的人都能通过研究知道,就其肉体和物质形式而言,感觉和运动器官,连同一切内脏,皆对应于自然界中所存在的各种事物;所以,整个身体是由自然界中最秘密的事物构成的,它的形成取决于它们秘密的作用力和它们神奇的流入方式。这就是为何古人把人称为小世界或小宇宙。
这些事情的人也能知道,凡存在于这个世界和自然系统中的东西,都不是从它自己产生的,而是从先于它自己的某种事物产生的;而这在先的某种事物也不是从它自己产生的,而是从更在先的某种事物产生的,依此类推,一直回归到那首先者,随后的事物皆依次从祂产生。它们因从祂产生,故也从祂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产生。由此可知,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直到其最末后的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仅从首先者那里产生,还从首先者持续存在。因为除非每一个事物不断产生,并且有一个从首先者那里延伸并与首先者联结的持续联系,否则,它就会瞬间崩塌并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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