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448.“我的儿子示剑”表源于这良善的真理。这从“示剑”的代表清楚可知,“示剑”是指内层真理(参看4430节),因而是指源于哈抹所表良善的真理(4447节)。事实上,教会的一切真理源于它的良善;这类真理从不来自任何其它源头。此处由示剑所代表的这真理被称为内层真理,本质上只是仁之良善。上古教会因是属天的,故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由此处于对一切真理的感知;因为该教会成员几乎和天使一样,并与他们交流,其感知便出自这种交流。因此,他们从不推理任何信之真理,只是简单地说“是的,这就是真理”,因为他们从天堂拥有对真理的感知。他们甚至不愿提及信,只愿提及仁以取代之(参看202, 337, 2715, 2718, 3246节)。正因如此,“内层真理”在此是指仁之良善。至于该教会存在于希未人哈抹和他儿子示剑当中的余留,可参看上一节(4447节)。
属灵的古教会的情形则不同,因为古教会不像上古教会那样处于对主之爱,而是处于对邻之仁。它若不通过信之真理,就无法到达仁爱;他们也不像上古教会的人那样拥有任何感知,于是便开始调查真理是不是真理。关于拥有感知的属天之人和没有感知的属灵之人之间的区别,可参看前文(2088, 2669, 2708, 2715, 3235, 3240, 3246, 38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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