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44.我曾与一个活在世上时相信灵没有维度的人交谈过;他在作出这个假设时,拒绝接受任何暗含维度的词语。我问他现在他对自己是怎么想的,因为现在他是一个灵魂或灵人,拥有视觉、听觉、嗅觉和敏锐的触觉,以及渴望和思维,以至于他以为自己似乎仍在肉体中。他被限制在他在世上如此思想时所持守的观念中,声称灵是思维。但我被允许反问他,活在世上时,难道他不知道没有一个视觉器官,即眼睛,就不可能有肉体视觉吗?那么内在视觉,即思维,又当如何呢?难道它就不需要某种器官性的物质来进行思考吗?这时,他承认他活在肉身时受累于错觉,以为灵是纯粹的思维,没有任何器官性或维度类的东西。我接着说,如果灵魂或灵人是纯粹的思维,那么人就不需要这么大的脑袋了,因为整个脑就是内部感觉的器官。若非如此,头骨可能会空空如也,而思维却仍在它里面扮演灵的角色。从这一点考虑,以及灵魂进入肌肉运作产生如此多的动作,他应该清楚,灵是器官性的,也就是说,是器官性的物质。闻听此言,他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为过去自己如此愚蠢而感到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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