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4337

内义 43

内义
4337.在前几章论及“雅各”的地方,就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属世层中真理的获取,这种获取是为了这真理能与良善结合,因为一切真理都是为这个目的而存在的。就内义而言,“雅各”就是这真理,“以扫”则是与该真理结合的良善。在这结合实现之前,真理看似占据第一位;但结合之后,良善实际上占据第一位(参看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3995节)。这也是以撒对以扫的预言所表示的:
你必倚靠刀剑生活,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掌权的时候,你必从颈项上挣开他的轭。(创世记27:40)
现在这一章描述的就是这种状态。这就是为何雅各称以扫为他的“主”,自称是以扫的“仆人”(33:5, 8, 13, 14)。
要知道,雅各在此代表真理的良善。但就其本身而言,真理的良善仅仅是真理;因为真理只要唯独存在于记忆中,就被称作真理。不过,一旦存在于意愿,由此存在于行为中,它就被称作真理的良善,因为真理的实践并非别的。凡从意愿发出的,皆被称为良善,因为意愿的本质就是爱和从爱流出的情感;出于爱及其情感所行的一切被冠以良善之名。真理也无法与经由内在人流入、在源头上为神性的良善结合(这良善在此由“以扫”来代表),直到真理成为存在于意愿和行为中的真理,也就是真理的良善。因为经由内在人流入、在源头上为神性的良善流入意愿,在那里与经由外在人所引入的真理之良善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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