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333.从下面的解释明显可知这些话在内义上表示什么,也就是说,它们描述了旧教会正当废弃,新教会正当建立之时的状态如何。前面多次说明,旧教会的废弃和新教会的建立就是“世代的末了”、“人子降临”和总体上最后的审判所表示的。前面还说明,最后的审判在这个星球上已经发生过几次了:第一次发生在主的属天教会,也就是上古教会因邪恶与虚假的泛滥而在大洪水之前的人当中灭亡之时,“大洪水”在内义上就表示邪恶与虚假的这种泛滥。
第二次审判发生属灵教会自我毁灭之时,属灵教会存在于大洪水之后,被称为古教会,传播到亚洲大部分地区。
第三次发生在雅各后代当中教会的代表毁灭之时,这种毁灭则发生在十个支派被掳,永远囚禁,并分散到外邦人当中之时,最后发生在耶路撒冷被毁,犹太人也被驱散之时。由于主降临之后这个世代的末了或终结已经到来,因此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那世代末了或终结的许多话也适用于犹太民族,同样适用于如今的许多人。然而,上述这些话所论述的主题具体、主要是即将到来的世代末了或终结(也就是1762年),也就是约翰在启示录中所论述的基督教会的结束。这将是这个星球上的第四次最后审判。包含在上述36-41节经文中这些话的确切含义,可从它们的内义明显可知,其内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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