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208.“雅各就指着他父亲以撒所敬畏的起誓”表出自神性人身的确认,在这种状态下,神性人身被称为“所敬畏的”。这从“起誓”和“以撒所敬畏的”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是指确认(参看2842, 3375节);“以撒所敬畏的”是指主的神性人身(4180节)。当人们起誓时,他们就是以主的神性人身之名起誓(参看2842节)。
此处之所以说“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他们父亲(即他拉)的神”和“以撒(即雅各的父亲)所敬畏的”,是因为他拉的子孙承认众多神灵;事实上,他们是偶像崇拜者(1353, 1356, 1992, 3667节)。那个家族的主要特征是,每个家庭敬拜自己的神明。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亚伯拉罕的神,拿鹤的神,他们父亲的神”和“以撒所敬畏的”原因。虽然亚伯拉罕的家人被命令承认耶和华为他们的神,然而他们承认祂,就如同承认用来将他们与外邦人区别开来的另一个神,只是祂的名字不同而已。正因如此,他们经常向别神俯伏下拜,这一点从圣言的历史部分可以看出来。这种纯名义上承认的原因在于,他们唯独处于外在事物,根本不知道何为内在事物,也不想知道。
就他们的关注点而言,其教会的宗教仪式纯粹是偶像崇拜,因为它们脱离了内在事物;事实上,当脱离内在事物时,教会的一切宗教仪式都是偶像崇拜。然而,这些人仍有可能代表教会的纯正之物,因为代表与进行代表的人无关,只与所代表的事物有关(665, 1097e, 1361, 3147节)。但为了一个代表性教会可以产生,并且以这种方式主与人通过天堂的某种交流可以存在,把他们保持在即便不是发自内心,仅仅口头上对耶和华的承认中尤为重要。因为他们当中的代表不是发自内在事物,而是发自外在事物。他们以这种方式与主交流;这与纯正教会截然不同,因为在纯正的教会,交流是通过内在事物实现的。因此,他们的神性敬拜对他们的灵魂根本没有任何影响,也就是说,并不能给予他们来世的祝福,只给予今世的繁华。
因此,为了把他们保持在这些外在事物中,他们当中才会有如此多的神迹发生;如果他们一直处于内在事物,这些神迹绝不会发生。由于同样的原因,他们还多次通过惩罚、被掳和威胁而被强迫敬拜耶和华;尽管主不会强迫任何人进行内在敬拜,因为内在敬拜只能在自由的状态下被植入(1937, 1947, 2874-2881, 3145, 3146, 3158, 4031节)。要求他们的主要外在做法是,他们要承认耶和华的名;因为耶和华就是主,在教会的一切事物中,所代表的都是主。耶和华就是主(参看1343, 1736, 2921, 30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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