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206.“但愿亚伯拉罕的神和拿鹤的神,在你我中间判断”表神性流入这二者,也就是说,既流入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所拥有的良善里面,也流入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所拥有的良善里面。这从“亚伯拉罕的神”和“拿鹤的神”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伯拉罕的神”是指对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主的神性;“拿鹤的神”是指对那些在教会之外的人来说,主的神性。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神性流入这两种良善。“亚伯拉罕的神”之所以表示对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来说,主的神性,是因为亚伯拉罕代表主的神性,因而代表直接出自主的东西(3245, 3778节)。因此,“亚伯拉罕的子孙”(约翰福音8:39)尤表那些在教会之内的人。“拿鹤的神”之所以表示对那些在教会之外的来说,主的神性,是因为“拿鹤”代表由外邦人所组成的教会,“拿鹤的子孙”代表那些彼此具有兄弟般情谊的人(2863, 2864, 2868, 3052, 3778节)。也正因如此,作为拿鹤子孙的“拉班”代表边上的良善,就是诸如外邦人从主所接受的那种。
之所以代表主的各种事物,不是因为各种事物在主里面,而是因为祂的神性被人接受的方式各不相同。这就像是人里面的生命。这生命流入并作用于身体的各种感觉和运动器官,以及各肢体和脏腑,并且处处呈现出多样性。因为眼睛以一种方式看到,耳朵以另一种方式听到,舌头又以一种方式尝到;以及胳膊和手有一种运动方式;下肢和脚有另一种运动方式;肺以一种方式起作用,心以另一种方式起作用;肝又以一种方式起作用,胃同样以另外一种方式起作用,等等。然而,以各种方式将它们全都激活的,却是一个单一的生命;不是因为生命本身以不同的方式起作用,而是因为它以不同的方式被接受。事实上,正是每种器皿所取的形式决定了它如何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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