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205.“我必不越过这石堆到你那里去;你也不可越过这石堆和柱子到我这里来害我”表决定能从良善流入多少的限度。这从“越过”、“石堆”和“柱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越过”在此是指流入;“石堆”是指良善(4192节);“柱子”是指真理(3727, 3728, 4090节);还因为石堆和柱子用作记号或证据;但在此处用作限度的记号。由于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是结合,所以从整个思路自然会流入这样的观念:就内义而言,意思是指决定能从良善流入多少的限度。前面说过,结合通过良善实现,良善的流入取决于它被接受的方式。而对良善的接受完全取决于真理,真理是良善所流入的对象。因为良善是主动力或原动力,而真理是接受者;因此一切真理都是接受的器皿(4166节)。由于真理是良善所流入的器皿,所以真理为良善的流入设定限度。这就是此处决定能从良善流入多少的限度所表示的。
其中情形简要阐述如下:人所认识的真理,无论具有什么样的性质,皆通过情感,也就是通过爱所具有的某种快乐进入他的记忆。没有情感,或没有爱所具有的快乐,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人里面,因为他的生命就在于这些。当类似快乐,连同与它们相联的许多其它事物返回时,所进入的事物会被重新引入;同样,当这个真理被人自己或某个其他人重新引入时,情感或他的爱所具有的快乐在它进入时以同样的方式再次被激发;它们因结合而彼此粘附。由此可见对真理的情感是何情形。连同对良善的情感一起进入的真理,在有类似情感返回时,就会被重新引入;情感在类似真理返回时,也会被重新引入。由此明显可知,真理连同纯正的情感绝无可能被植入并扎根,除非此人处于良善。因为对真理的纯正情感来源于良善,良善则来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良善从主流入,但只固定在真理里面;事实上,真理欣然接纳良善,如同欢迎贵宾,因为这二者情投意合。由此还明显可知,真理的性质决定了良善被接受的方式。彼此过着仁爱生活的外邦人所认识的真理具有这样的性质:从主所流入的良善也能在它们里面如同贵宾那样被欣然接纳。但只要他们活在这世上,他们的情况就和从圣言拥有真理,并基于这些真理过着属灵仁爱生活的基督徒不一样(2589-260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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