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4174

4174.“无论是白

4174.“无论是白日被偷的,是黑夜被偷的”表寻求功德的邪恶以同样的方式。这从“偷”或“窃取”的含义清楚可知,“偷”或“窃取”是指寻求功德的邪恶。当人将良善归于自己,以为它源于自己,并因此渴望救恩时,这种寻求功德的邪恶就会存在。这就是“偷”或“窃取”在内义上所指的邪恶。至于这种邪恶,情况是这样:凡正被改造的人都以为良善源于他们自己,进而以为他们凭自己所行的良善配得救赎。事实上,他们以为凭自己所行的良善配得救赎,就是他们以为良善源于他们自己的结果,因为这个观念粘附着那个观念。但那些允许自己重生的人不会在思维上确认这一切,或信服这类观念是正确的。相反,这些观念会逐渐被驱散。事实上,只要人在外在人中,如所有人在重生之初的情形,他不可避免地这样思想,因为他只凭外在人思考。
但是,当外在人连同其恶欲正被移除,并且内在人正开始作工时,也就是说,当主以聪明之光经由内在人流入,并由此光照外在人时,此人便开始以不同的方式思考,并将良善归于主,而不是归于他自己。由此可见何为良善所出自的邪恶在此所指的寻求功德的邪恶,就是人没有过错的那类邪恶,如前所述。但如果一成年,人就在思维上确认并完全信服他凭自己所行的良善配得救赎,那么现在所讨论的这种邪恶就会牢牢扎根在他里面,无法纠正。因为这种人索要主的东西,因而不接受不断从主所流入的良善;并且它一流入,他们就把它引到自己那里,引入他们的自我里面,从而玷污它。这些邪恶就是“偷”或窃取在正面意义上所表示的(26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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