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149.“至于你的神明,你在谁那里搜出来,谁就在我们弟兄面前不得存活”表那真理不是“拉班的”,“拉班”的真理不可能居于“雅各的”良善中。这从“神明”的含义清楚可知,“神明”,就是此处的家中神像,是指真理(参看4111节),然而不是属于“拉班”所表良善的真理,而是属于“拉结”所代表的情感的真理。正因这些真理在此由“神明”来表示,故经上补充说是拉结偷了它们。下文有关于它们的详细内容,如果这个行为不包含唯独显明在内义中的奥秘,经上是不会记载这些详细内容的。由于此处所论述的真理不是属于“拉班”所表良善的真理,而是属于“拉结”所代表对真理的情感的真理,故“至于你的神明,你在谁那里搜出来,谁就在我们弟兄面前不得存活”这些话表示那真理不是“拉班”的,“拉班”的真理不可能居于“雅各”的良善中。
关于这个奥秘,情况是这样:一切属灵良善都有自己的真理,因为该良善在哪里,它自己的真理就在哪里。就本身而言,良善是一个单一整体,但它通过真理变得多种多样。事实上,真理好比构成某种身体器官的纤维。正是这些纤维所取的形式决定了器官、因而其功能的性质。而它的功能只有凭借经由灵魂所流入的生命才能运行;而这生命就出自源于主的良善。因此,尽管良善是一个单一整体,但它因每个个体而各不相同;并且如此各异以致它永远不会在哪两个人身上是一模一样的。这也是为何一个人的真理绝无可能居于另一个人的良善中。因为凡处于良善社群的人所具有的一切真理都是互通的,并产生某种形式。因此,这个人的真理无法被转到那个人里面;它若被转入,就会进入接受者所特有的形式中,并披上不同的表象。不过,这个奥秘太深了,以至于无法用一两句话解释清楚。由此可知,没有哪两个人的心智是完全一样的;人数有多少,人之情感和思维方式的区别就有多少。这也解释了为何整个天堂由无穷多样性的天使形式组成。这些形式被主排列成天堂所取的形式,故行如一个单一整体。没有哪种单一整体由相同事物构成,而是都由形式上各不相同的事物构成;这些各种不同事物照其形式而构成一体。这一切表明“拉班”的真理无法居于“雅各”的良善中是什么意思。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