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113.“没告诉他就逃走了”表通过分离。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雅各窃取了亚兰人拉班的心,没告诉他就逃走了”在历史意义上是指雅各使拉班得着雅各一切事物的希望落空,并使他陷入沮丧的状态。因为拉班原以为雅各服事了他,雅各的一切事物就都成了他的;不仅包括他的女儿,也就是雅各的妻子,他们的儿女,还包括他的羊群,这符合那个时代所公认并接受的律法,该律法被记载于摩西五经:
你若买希伯来人作奴仆,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他主人若给他妻子,妻子给他生了儿子和女儿,妻子和儿女要归主人,他要独自出去。(出埃及记21:2, 4)
拉班原先就是这样想的,这一事实从本章后面雅各的话明显看出来:
若不是我父亲的神,亚伯拉罕的神,就是以撒所敬畏的,与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发我空手而去。(创世记31:42)
也可从拉班的话明显看出来:
拉班回答雅各说,这女儿是我的女儿,这儿子是我的儿子,这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你所看见的都是我的。(创世记31:43)
拉班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雅各不是被买来的仆人,事实上根本就不是仆人,他所属的家族,比拉班本人的还要高贵,而且雅各已经接受他的两个妻子及其羊群作为他的工价。既然如此,那么这条律法就不适用于雅各。现在由于雅各的逃跑,使拉班的这个希望落空,从而使他陷入沮丧的状态,故经上说“雅各窃取了亚兰人拉班的心,没告诉他就逃走了”。这些话在内义上表示通过分离,“拉班”所表良善的状态改变。关于通过分享所产生的状态改变,可参看刚才所述(41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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