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4077.“你们的父亲欺哄我,十次改了我的工价”表当祂凭自己将构成那良善的事物用到自己身上时,良善对祂自己的状态,以及那良善里面的极大改变。这从“父亲”、“工价”和“十次”的含义清楚可知:“父亲”,就是此处的拉班,是指居间良善,如前所述;“工价”是指祂凭自己行事(3996, 3999节);“十次”是指极大的改变,“十”表示极大(1988节),“次”表示改变。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当主凭自己行事,将构成那良善的事物运用于自己身上时,那良善的实际状态里面的改变。若所思想的是诸如处于这类良善的灵人或天使的社群,而不是“拉班”所表示的良善,那么情形如何就显而易见了。社群不会轻易离开与他们同在的人;但当与他们同在的人离开时,他们就很恼怒,其反应与此处拉班对待雅各的行为如出一辙。事实上,他们若真的发觉有某种良善通过他们来到这人那里,就会声称,这良善是从他们那里来到他这里的;因为当他们恼怒时,邪恶便掌管他们所说的话。
凡正在重生的人都是这种情形。也就是说,主将社群运用于他,旨在通过而非从这些社群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当正在重生的这个人被转到其它社群时,之前与他同在的社群就会恼怒。不过,此人看不见这些社群,因为他不相信自己在灵人或天使的任何社群中。然而,天使却清楚看到他们,那些蒙主的神性怜悯而被允许与他们交谈,并去往他们当中如同他们中的一员之人也能清楚看到他们。我就是以这种方式得知这些事的。
令灵人们感到非常痛惜的是:人并不知道这一切,甚至不知道他们与他同在;尤其痛惜的是:许多人不仅否认他们的同在,还否认地狱和天堂的存在。然而,他们却把这种无知归咎于人类的愚蠢,而事实上,若不从主经由这些灵人自己而来的流注,人没有一丁点思维,也没有一丁点意愿。主正是通过作为手段的他们来管理人类,并具体管理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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