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395

395.“凡杀该隐的

395.“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表示哪怕向被如此分离的信施暴也是完全禁止的。这从“该隐”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该隐”表示与仁分离之信;“七”表示神圣之物或完全不可侵犯。数字“七”被视为神圣,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六日创造,第七日就是属天人,属天人里面有平安,歇息和安息日。这就是为何数字七多次出现在犹太教会的宗教仪式中,处处被视为神圣。这也是为何时间段,无论长短,也被分为七日,被称为“七日”,如弥赛亚降临之前的漫长时间段(但以理书9:24-25);拉班和雅各也称七年的时间为“七日”(创世记29:27-28)。由于同样的原因,凡出现数字“七”的地方,它都表示某种神圣或不可侵犯之物。因此,我们在诗篇读到:
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164)
以赛亚书:
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此处“日”是指爱,“月”是指源于爱的信,这信将如同爱。
正如人在到达第七日,也就是成为属天人之前,其重生的时期分成六日,其荒废的时期,直到属天之物荡然无存之时,也是如此。这一点由犹太人多次被掳,以及最后一次,即被巴比伦人所掳,这次被掳持续了七个十年或以七十年来代表。经上还数次提到,地要在安息日歇息。这一点还由尼布甲尼撒来代表,论到他,但以理书上说:
他的心要改变,不再是人的,给他一个兽心,使他经过七期。(但以理书4:16, 25, 32)
在启示录,论到末期的荒废:
我又看见天上有异象,大而且奇,就是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启示录15:1, 6-8)
还有:
外邦人要践踏圣城四十二个月(就是六乘七)。(启示录11:2)
又:
我看见里外都写着字的书卷,用七印封严了。(启示录5:1)
出于同样的原因,惩罚的严厉和加重也以数字“七”来表达;如摩西五经:
你们因这事若还不服从我,我就要为你们的罪加七倍惩罚你们。(利未记26:18, 21, 24, 28)
诗篇:
加七倍归还到我们邻舍的怀里。(诗篇79:12)
由于侵犯信是完全禁止的(因为它还有服务的功用,如前所述,372节),所以经上说:“凡杀该隐的必遭报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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