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834.“拉班带女儿利亚来送给雅各,雅各就与她同房”表只有与外在真理情感的结合。这从“利亚”的代表清楚可知,“利亚”是指对外在真理的情感(参看3793, 3819节)。把她“送给雅各”明显表示诸如婚姻那样的结合。此中情形是这样:人若感受到对内在真理的情感,也就是渴望知道主国度的更多内在奥秘,那么一开始不会与这些奥秘结合,尽管他知道它们,有时也承认,并且似乎相信它们。因为世俗和肉体的情感仍然存在,这些情感使他接受并似乎相信这些奥秘。但这些情感越存在,内在真理就越无法与他结合。只有对源自良善的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才能将这些奥秘附着在他身上。人越被这些情感所打动,更多的内在真理就越与他结合,因为真理是接受良善的器皿。
事实上,主规定,除了纯正的情感外,诸如一切内在真理的属天和属灵真理不可与其它任何情感结合。因此,对源自良善的真理的普遍情感先到来,而被植入其中的真理只是普遍真理。真理的状态与良善的状态完全一致,也就是说,信的状态与仁的状态完全一致。例如:恶人有可能知道主统治整个天堂,也可能知道天堂在于相爱和对主之爱,以及凡在天堂者都凭这些爱而与主结合,并接受那里的智慧和幸福。恶人甚至确信所有这一切都是真的。但信之真理仍不会与他们结合,更不用说爱之良善了。从生活就能知道这些是否与一个人结合,就像凭果子能认出树一样。对恶人来说,这种情形就像无籽的葡萄。当被埋在地里时,无论土壤多么肥沃,它们会分解为纯粹的肥料。这种情形还像夜间的幻火之光,太阳一升起就会消失。蒙主的神圣怜悯,后面会有关于这个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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