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762.“到了东方之子的地”表提升到爱之真理。这从“东方之子的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显然,亚兰或叙利亚被称为“东方之子的地”,因为这就是雅各所去之地(参看3249节)。“叙利亚”一般是指对良善的认知,如前所示(1232, 1234节);而“亚兰-纳哈拉姆(Aram Naharaim即两河的叙利亚)”特指对真理的认知(3051, 3664节)。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表示整个这一章所论述的主题,即朝向爱之真理的提升,经上没有说他到“亚兰”或“叙利亚”,而是说“到了东方之子的地”。爱之真理用来描述那些在别处被称作属天真理的真理,因为它们是涉及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的认知。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它们就是神性之爱的真理。
人在能够重生之前,必须先学习这些涉及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的真理;并且这些真理必须得到承认和相信。它们越得到承认、相信,并被赋予生命,人就越重生,同时它们也越被植入在人的属世层中,在那里如在自己的土壤中。它们首先通过教导被植入在属世层中,这些教导来自父母和老师,然后来自主的圣言,之后来自人自己对它们的深入思考。不过,通过这些方法,它们只是被储存在属世人的记忆中,被列入那里的认知当中,仍旧得不到承认、相信和接受,除非照它们去生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此人便进入对它们的情感中,并且他越通过生活进入对它们的情感,这些真理就越被植入在他的属世层中,如在自己的土壤中。诚然,没有被如此植入的真理也与此人同在,但只作为某种知识或历史而存在于他的记忆中。这种知识或历史仅仅能使他谈论这类事,利用它们赚取名声,从而获得财富和地位。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真理还没有被植入在他里面。
至于“东方之子”表示爱之真理,因而表示通向良善的真理认知,这一点从“子”和“东方”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节);“东方”是指爱(101, 1250, 3249节)。他们的地就是它们存在于其中的土壤。因为“东方之子”是指那些拥有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因而拥有爱之真理的人。这一点还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看出来,如列王纪:
所罗门的智慧超过一切东方之子的智慧和埃及人的一切智慧。(列王纪上4:30)
此处“东方之子的智慧”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内在认知,因而表示那些拥有它们的人。而“埃及人的智慧”表示对这些事物的记忆知识,它们处于较低层级。“埃及人”表示总的记忆知识(参看1164, 1165, 1462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起来,上去攻击基达,毁灭东方之子。他们的帐棚和羊群都要夺去,他们的幔子和一切器皿,并骆驼也要掠去。(耶利米书49:28-29)
此处“东方之子”表示那些拥有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之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他们的帐棚和羊群都要夺去,他们的幔子和一切器皿,并骆驼也要掠去”。因为“帐棚”表示良善的神圣事物(414, 1102, 2145, 2152, 3312节);“羊群”表仁之良善(343, 2566节);“幔子”表神圣真理(2576, 3478节);“器皿”表信之真理和记忆知识(3068, 3079节);“骆驼”是指总的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因此,“东方之子”表示那些拥有这些事物,即拥有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之人。
耶稣出生时到祂那里的东方智者就属于那些被称作东方之子的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他们知道主要降生,并且通过东方显现给他们的那颗星知晓祂的到来。这些事在马太福音中被描述如下:
当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时,看哪,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祂的星,特来拜祂。(马太福音2:1-2)
自古以来,来自叙利亚的东方之子当中就有这样的预言。这一事实从巴兰关于主到来的预言清楚可知,摩西五经:
我看见祂,却不在现时; 我望见祂,却不在近处。必有一星从雅各而出,必有一杖从以色列兴起。(民数记24:17)
巴兰来自东方之子的地,即来自叙利亚。这一事实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巴兰便题起诗歌说,巴勒领我出叙利亚;摩押王领我出东山。(民数记23:7)
耶稣出生时到祂那里的那三个智者被称为博士,那时,这个词是用来称谓智者的。这一点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创世记(41:8),出埃及记(7:11),但以理书(2:27; 4:6, 7),以及先知书的各处。
“东方之子”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邪恶与虚假的认知,因而表示那些拥有它们的人。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以法莲的嫉妒就必消散,犹大的仇敌必被剪除;他们要向西飞,扑在非利士人的肩头上;一同掳掠东方之子。(以赛亚书11:13-14)
在以西结书,当说预言攻击亚扪人时:
看哪,我要把你交给东方之子为业,他们必在你中间安营居住。(以西结书25:4, 10)
士师记:
以色列人每逢撒种之后,米甸人、亚玛力人和东方之子都上来;他们都上来攻打他们。(士师记6:3)
“米甸人”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因为他们没有生活的良善(3242节);“亚玛力人”表示那些处于用来攻击真理的虚假之人(1679节);“东方之子”表示那些具有支持虚假的认知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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