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732.“雅各立下一个誓言,说”表示一种提供的状态。这从“立下一个誓言”的含义清楚可知,“立下一个誓言”在内义上是指意愿或想要主提供,因而在论述主的至高意义上是指一种提供的状态。“立下一个誓言”在内义上之所以表示意愿或想要主提供,是因为誓言里面有一种渴望和情感,希望所意愿的事会发生,因而希望主会提供。誓言里面还有某种交易的意味,同时有人这一方的某种责任或义务的意味,他若达成所愿,就要承担这个责任或义务。雅各就是这种情况,因为只要耶和华在路上保佑他,给他食物吃、衣服穿,使他平安地回到他父亲的家,耶和华就作他的神,他立为柱子的石头就作神的家,他要将耶和华所赐给他的十分之一献出来。这表明,在那些日子或时代,誓言是一种特殊的约定,主要涉及如果神向人们提供了他们所渴望的东西,或说满足了他们的愿望,他们就承认神为他们的神,还涉及如果神如此提供了,他们就会以某种供物报答祂。
这一切清楚表明犹太民族的列祖是什么样,或说是何品质。他们就像此处的雅各,雅各还没有承认耶和华,仍不确定是承认祂还是承认别神作他的神,也就是说,还在选择的阶段。这个民族,甚至他们的列祖有这样一个独特的特征:每个人都想拥有自己的神;即便有人拜耶和华,他也只是在拜被称为耶和华的某个神,这个名字只是将祂与其它民族的神区分开而已。因此,在这方面,他们的敬拜甚至就是偶像崇拜,因为只拜一个名字,甚至只拜耶和华这个名,只是偶像崇拜(1094节)。这就像那些自称基督徒,声称自己拜基督,却不照祂的诫命生活的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拜祂,因为他们只拜祂的名,而他们拜的,是假基督;关于这假基督,可参看马太福音24:23-24(301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