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37

37.至于“光体要作

37.至于“光体要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这句话,它所包含的奥秘比本书所能阐明的还要多,只是没有一个奥秘能从字义上看得出来。现在只能说明一点:属灵和属天事物既总体上,也具体地经历循环变化,好比一天和一年当中所经历的循环变化。一天的循环变化始于早晨,直到中午,然后到晚上,经过黑夜再到早晨。一年的循环变化始于春天,直到夏天,然后到秋天,经过冬天再到春天。这些变化带来气温和日光量的变化,从而带来大地产量的变化。属灵和属天事物上的变化好比这些变化。没有变化和多样性的生命将是单调乏味的,因而毫无生命可言,也不会有对良善和真理的认识或区分,更不用说对它们的任何感知了。这类循环变化在先知书被称为“定例”,如耶利米书:
那白日为光赐下太阳,黑夜为光赐下星月定例的耶和华如此说。这些定例在我面前不可背离。(耶利米书31:35-36)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如此说,若是我立白日黑夜的约不能存住,若是我未曾安排天地的定例。(耶利米书33:25)
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后面(创世记8:22;933-936节)论述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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