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67.除了证明仁是信的“兄弟”,“田”表示构成教义的一切外,没有必要引用圣言的类似经文来证实这些事。仁是信的“兄弟”,谁都能从信的性质或本质清楚看到这一点。两者之间的这种兄弟关系也由以扫和雅各来代表,是他们争夺长子名分和由此而来的优先地位的原因。这种关系还由法勒斯和谢拉,就是他玛和犹大所生的儿子(创世记38:28-30),以及以法莲和玛拿西来代表(创世记48:13-14);在这两种情况和其它类似情况下都有关于长子名分和由此而来的优先地位的争论。毕竟,信与仁这两者都是教会的后代。信被称为的“一个人”,如本章第一节的该隐,仁被称为“兄弟”(如以赛亚书19:2; 耶利米书13:14和其它地方)。信与仁的结合被称为“弟兄的盟约”(阿摩司书1:9)。
雅各和以扫的含义与该隐和亚伯的一样,如刚才所说的。雅各也很想取代他的哥哥以扫,这一事实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祂必因雅各的行径察罚他,照他所行的报应他;他在子宫中就取代他哥哥。(何西阿书12:2-3)
但以扫,或以扫所代表的仁,最终掌权或占据优先地位,这一事实从他们的父亲以撒的预言明显看出来:
你必靠着你的剑生活,又必服事你的兄弟;到你掌权的时候,你必从你颈项上挣开他的轭。(创世记27:40)
换言之,以扫代表外邦人的教会,或新教会,雅各代表犹太教会。这就是为何经上经常说,犹太人要视外邦人为兄弟。在外邦人的教会或初期教会,由于仁爱,所有人都被称作兄弟,主同样称那些听闻圣言并照之而行的人为兄弟(路加福音8:21)。听者,有信;行者,有仁;但听,或声称有信,却不行,或没有仁者,不是兄弟,因为主将他们比作愚拙的人(马太福音7:2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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