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3605

3605.“以扫因他

3605.“以扫因他父亲给雅各祝的福就恨雅各”表示属世良善厌恶真理的颠倒结合。这从“恨”和“祝的福”的含义,以及“以扫”和“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此处“恨”在内义上是指厌恶,如下文所述;“以扫”是指属世良善;“雅各”是指属世真理,如前所述(参看3232, 3300, 3305节);“祝的福(即祝福)”是指结合(参看3504, 3514, 3530, 3565, 3584节)。至于它在此是指雅各所代表的真理的一种颠倒结合,这从前面的阐述和说明(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节)清楚看出来。
“恨”在内义上之所以表示厌恶,是因为它论及以扫所代表的良善;良善完全是仇恨的对立面,所以它甚至不知道什么叫仇恨。对立的事物永远不可能共存于同一个主体或实体。但良善或那些处于良善的人会感到一种厌恶,而不是仇恨;这就是为何此处“恨”在内义上表示厌恶。实际上,内义主要面向天堂里的人;因此,当它从那里降下来,并衍生为字义时,如果历史故事提到仇恨,厌恶感就会进入表示仇恨的词语,或说以仇恨来表达。然而,与此同时,天堂里的人脑海里没有任何仇恨的概念。这与第一卷所讲述的关于主祷文中的一句话的经历很相似(参看1875节),即:“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马太福音6:13; 路加福音11:4)。试探和凶恶的概念逐渐被弃绝,直到没有任何试探和凶恶的概念,只剩下某种纯天使般的事物,也就是良善。当思想主时若有任何邪恶的想法,一种义愤和厌恶感就会附加到这纯天使的观念上。
当我们在圣言中读到,耶和华或主“恨恶(即仇恨)”时,情况也是这样。如撒迦利亚书:
你们谁都不可心里图谋坏事谋害邻舍,也不可喜爱起假誓,因为这些事都为我所恨恶。这是耶和华说的。(撒迦利亚书8:17)
摩西五经:
也不可为自己竖起柱子,这是耶和华你的神所恨恶的。(申命记16:22)
耶利米书:
我的产业向我如森林中的狮子;她发声攻击我,因此我恨恶她。(耶利米书12:8)
何西阿书:
我在吉甲恨恶他们,因他们所行的恶,我要把他们从我的家里赶出去;我不再爱他们。(何西阿书9:15)
在这些经文中,“恨恶”论及耶和华或主,在内义上不是指仇恨,而是指怜悯,因为神性就是怜悯。但当怜悯向下流到陷入邪恶的某个人那里时,这个人就会受到邪恶的惩罚;在这种情况下,怜悯就看似仇恨。它因看似仇恨而在字义上也被称为仇恨或恨恶。
当在圣言中,“生气”、“发怒”、“?怒”论及耶和华或主时,这也是适用的(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335, 2395, 2447节)。犹太和以色列人民比其他所有人民都更是如此:一发现任何敌意或不友好的东西,哪怕在盟友或同伴当中,他们就会以为他们有权残忍处置他们,不仅杀害他们,还把他们的尸首暴露在野兽和飞鸟面前。由于主所流入的怜悯在他们身上以这种方式转变为这种仇恨,并且如前所述,这种仇恨不仅针对他们的敌人,还针对他们的盟友或同伴,所以他们不可避免地以为耶和华也心怀仇恨,会生气、发怒、发烈怒。这就是为何圣言照着表象这样说,因为一个人的品质如何,主就如何向他显现,或说一个人是什么样,就决定了他如何看待主(参看1838, 1861, 2706节)。但对那些处于爱和仁,也就是处于良善的人来说,仇恨的性质从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对你们说,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咒诅你们的祝福,善待那恨你们的,为那伤害、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你们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马太福音5: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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