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3528

3528.“倘若我父

3528.“倘若我父亲摸我”表示感知的至内层。这从“摸”、因而感觉,以及“父亲”的含义清楚可知:“摸”、因而感觉是指感知的至内层和全部;“父亲”是指良善,在此是指神性良善,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主。“摸”之所以表示感知的至内层和全部,是因为一切感觉都与触觉有关,触觉来源于感知,并由感知产生。因为感觉只是外在感知,而感知只是内在感觉。至于什么是感知,可参看前文(104, 371, 495, 503, 521, 536, 1383-1398, 1616, 1919, 2145, 2171, 2831节)。此外,一切感觉和一切感知看似各种各样,其实都与一个共同和普遍的感觉,即触觉有关。不同种类的感觉,如味觉、嗅觉、听觉和视觉这些外在感觉,只是源于内在感觉,也就是感知的各种不同的触觉。这一点可通过大量经历来证实;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等到了它自己的地方会说明。由此明显可知,“摸”在内义上表示感知的至内层和全部。此外,一切感知,也就是内在感觉,都出自良善,而非真理,除非它出自经由真理而来的良善。因为主的神性生命流入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以这种方式产生感知。由此可见“倘若我父亲摸我”表示什么,即表示来自良善、因而来自主之神性的感知的至内层和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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