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48.“地里的果实”表示无仁之信的行为。这从下文也清楚可知。事实上,缺乏仁爱的信之行为是无信的行为。它们本身是死的,因为它们纯属外在人。论到这类行为,耶利米书上记着说:
恶人的道路有何亨通呢?你栽培了他们,他们也扎了根,长大而且结果。他们的口是与你相近,心却与你远离。这地悲哀,一切田野的青草枯干要到几时呢?(耶利米书12:1, 2, 4)
“口相近,心却远离”表示那些拥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论到这些人,经上说“地悲哀”。在耶利米书,这类行为还被称为“作为的果子”: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无可救药,谁能识透呢?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肾脏的,要照各人的行径和他作为的果子报应各人。(耶利米书17:9, 10)
弥迦书:
这地因居民的缘故,又因他们作为的果子,必然荒凉。(弥迦书7:13)
这种“果子”根本不是果子,也就是说,这种“作为”是死的;故阿摩司书上说,这果和根都灭亡了:
我从他们面前消灭亚摩利人,他虽高如香柏树的高,强壮如橡树;我却上灭他的果子,下绝他的根。(阿摩司书2:9)
诗篇:
你必从地上毁灭他们的果子,从人的众子中毁灭他们的种。(诗篇21:10)
但源于仁的作为是活的,被称作“往下扎根”和“向上结果”;如以赛亚书:
犹大家所逃脱余剩的,仍要往下扎根,向上结果。(以赛亚书37:31)
“向上结果”是指出于仁如此行。在以赛亚书,这样的果子还被称为“夸耀的果实”:
到那日,耶和华的苗必华美荣耀,那地的果实必成为以色列逃脱的人的夸耀和装饰。(以赛亚书4:2)
它还是“救恩的果子”,如以赛亚书所称谓的:
诸天哪,自上而滴,愿穹苍降下公义;愿大地开裂,结出救恩的果子,使公义一同发生。我耶和华要创造它。(以赛亚书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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