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3464

3464.“将他们挖

3464.“将他们挖井的事告诉他,对他说,我们找到水了”表示通过这些事物或教义所获得的内层真理。这从“井”和“水”的含义清楚可知:“井”是指圣言(3424节);“水”是指真理(2702节),也就是取自圣言的真理。因此,“将他们挖井的事告诉他”表示关于圣言,就是教义事物的源头;“对他说,我们找到水了”表示它们,即教义事物包含内层真理。如前所述(3451-3452节),取自圣言字义的一切教义事物都包含内层真理,因为圣言的字义就像一口有水的井,其中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内义,这内义也存在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事物中。
至于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事物,情况是这样:当一个人拥有它们,同时照之生活时,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他自己里面。因为当他意识到外层真理时,与他同在的天使就意识到内层真理;他以这种方式通过教义事物与天堂相通,但这取决于他生活中的良善。例如,在领受圣餐时,如果他简单地出于“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血”这句话来思想主,那么与他同在的天使就会思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因为对主之爱对应于主的身体和饼,而对邻之仁对应于血和酒(1798, 2165, 2177, 2187节)。由于这种对应关系的存在,一种情感就从天堂通过天使流入那时这个人所处的神圣状态,他照着他生活中的良善来接受这情感。
事实上,天使们与每个人一起住在他生命的情感中,因而住在对他生活所依照的教义事物的情感中,从不住在与他的生活不一致的教义事物中。如果他的生活与教义事物不一致,如他的情感是利用教义事物为自己获取地位和财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天使就会退离,地狱灵则住在这情感中。这些恶灵要么向他灌输对支持自我和世界的教义事物的确认,从而灌输一种虚假说服,或一种说服性信仰(这种虚假说服,或说服性信仰是这样:他根本不关心一件事是真还是假,只要人们的注意力被引向他自己,或它能迷惑其他人的心智即可),要么就夺走一切信,在这种情况下,挂在他嘴上的教义只是这些爱之火所激发和调制的声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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