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459.“彼此起誓”表示在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的人当中的确认。这从“起誓”和“彼此”的含义清楚可知:“起誓”或“誓言”是指确认(2842, 3037, 3375节);“彼此”(a man with his brother,直译:人和他的弟兄)是指真理之良善,或也可说,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男)人”表示真理(参看265, 749, 1007, 3134, 3309节);“弟兄”表示良善(2360节);至于什么是真理之良善,可参看前文(3295, 3332节)。处于这种良善的,是那些在此由亚比米勒,或非利士人来代表的人,亚比米勒是非利士人的王,也就是那些视信为教会的本质,将它置于仁之上的人。像这样的人只处于真理之良善,因为他们只从圣言提取并收集与信,因而与真理有关的一切,几乎看不到与良善,因而与生活有关的任何东西。结果,他们确认或强化信之教义事物,而不是任何仁之教义事物。他们在行善时,是出于信之教义事物来行的;由此产生的良善就被称为真理之良善。
主与那些处于这种良善的人结合,不像与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结合那样紧密,因为爱和仁是属灵的结合,但信不是,除非它通过爱和仁来作工。正因如此,经上没有说他们“与以撒立约”,而是说他们“彼此起誓”;因为“约”论及良善,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而“誓言”论及真理,也就是信之真理(3375节)。“筵席”所表示的“住在一起”(3456节)也论及那些处于真理之良善的人。我从来世像他们这样的人那里得知,他们与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分开了。与前者相比,后者与主结合得更紧密,因为前者的良善可以说是硬的,缺乏弹性,不弯曲,胸襟狭窄,不易沟通,因而不在天堂,而是在天堂的门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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