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402.“凡沾着这人和他女人的,一定得死”表示不可透露或公开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甚至信也不可直达它们那里,或说不可通过信靠近它们,因为如果它们遭到亵渎,就有永恒诅咒的危险。这从“沾着这人和他女人”和“一定得死”的含义清楚可知:“沾着这人和他女人”是指靠近以撒和利百加所代表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此处之所以首先提到真理,其次提到良善,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他们能玷污、甚至亵渎的,是真理,而不是良善;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人和女人”(915, 2517节)。“一定得死”是指永恒的诅咒,也就是属灵的死亡;这诅咒或死亡是由亵渎造成的,亵渎是此处论述的主题。
按照主的旨意,由于永恒诅咒的危险,任何人都不可以进入良善和真理,也就是进入对它们的承认和情感,除非他能留在其中(参看3398节)。前面(50, 571, 573, 798, 1740, 2284节)数次阐述和说明,良善和真理的情况是这样:一个人越沉迷于邪恶和虚假,与他同在的良善和真理就越撤退到一个内在位置;这意味着与他同在的天堂天使越退后,与他同在的地狱魔鬼灵就越靠近,反之亦然。对一个陷入邪恶和虚假的人来说,良善和真理、因而天使的远离并不明显,或说他不会注意到这种远离,因为那时他确信邪恶是良善,虚假是真理;这种确信来自他对它们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快乐。在这种状态下,他不可能意识到良善和真理已经远离了他。当一个人失去了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不再以它们为快乐,反而对属于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事物产生情感,也就是唯独以这些事物为快乐时,就说良善和真理,或天使远离了他。
拥有良善和真理并不是仅仅知道它们,或把它们保持在记忆中,挂在嘴边,而是从心里对它们拥有情感。当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源于利用它们获得名声或财富的欲望时,任何人都不会拥有它们。在这种情况下,打动他的,不是对它们的任何真正情感,而是名利;他将良善和真理变成获取名利的手段。在来世,这些人所知道、甚至所宣称的良善和真理会从他们那里被夺走,而其生命所来自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则留了下来。由此可见良善和真理是怎么回事,即:任何人都不允许以情感和信仰靠近它们,除非他能留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但亵渎它们的,是那些不能被阻止靠近它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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