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314.“利百加却爱雅各”表示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爱真理的教义。这从“利百加”和“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利百加”是指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对此,参看3012, 3013, 3077节,以及论述利百加的整个前一章);“雅各”是指属世真理的教义,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真理方面的主的神性属世层或属世神性(参看3305节)。至于神性理性的神性良善爱属世层的良善,神性理性的神性真理爱属世层的真理,情况是这样:构成理性层的是良善和真理,构成属世层的也是良善和真理;理性层的良善既无需真理、因而直接流入属世层的良善,又通过真理、因而间接流入该良善。但理性层的良善通过理性层的真理、因而间接流入属世层的真理,也通过属世层的良善、因而再次间接流入该真理。这就是为何理性层的良善与属世层的良善比与属世层的真理结合得更紧密,这种结合由“以撒爱以扫”来表示;而理性层的真理与属世层的真理比与属世层的良善结合得更紧密,这种结合由“利百加爱雅各”来表示。
这些观念的确很难理解,尤其因为在这个话题上,甚至最笼统、最宽泛的真理或概念都不为这个世界,包括学术界所知。例如,世人不知道理性层与属世层截然不同且分离,或这两者都是由良善和真理构成的;更不知道理性层必须流入属世层,好让人能思考,并意愿他所思考的。只要这些最笼统、最宽泛的真理或概念仍是未知的,人们就很难理解前面所描述的那种流注。然而,这些都是天使在上面拥有光的事物,他们在这些事物中感知到无数细节。这些感知给予他们快乐,当他们同时被允许思想主神性的人身或人性一面,或其人身或人性方面的神性时,他们就会意识到这一点。凡处于良善的人还在肉身中时,就都拥有天使的东西在里面,还被主赋予在这些事物和其它类似事物上的某种快乐。而凡未处于良善的人在思想这些事物时,都会感到厌烦,在思想诸如适用于属于主之人身或人性的神性的那些事物时,更是厌烦。因此,最好让那些具有这种性质的人把自己的心智从这类话题上移开,因为他们根本不明白,甚至会弃绝它们,从心里说,这对我来说有什么价值呢?既不给我带来任何荣誉,又不给我带来任何财富。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