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3295

3295.“这民必强

3295.“这民必强于那民”表示一开始,真理必优先于真理之良善。这从“(人)民”和“强于”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真理,如刚才所述(3294节);“强于”是指优先。首先提到的“民”表示真理,其次提到的“民”表示真理之良善。真理之良善是从真理中升出来的良善,该良善在第一次出现时是真理,但被称为良善,因为它看似良善。这就是为何“民”也表示这种良善,该良善在第一次出现时被称为真理之良善。
要获得对该良善的某种概念,我们必须知道,一个人在重生之前出于真理行善,但在重生之后出于良善行善。或更清楚地说,一个人在重生之前出于理解力行善,但在重生之后出于意愿行善。因此,来自理解力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而是真理;而来自意愿的良善才是良善。例如,一个人不孝敬父母,但后来学习十诫,知道要孝敬父母;当他先开始孝敬父母时,是按照诫命来孝敬的。这种孝敬是诫命的产物,故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它不是从爱流出的,而是要么来自对律法的服从,要么来自对律法的惧怕。尽管如此,它仍被称为真理之良善;但它在第一次出现时是真理,因为那时,这个人行的不是良善,而是真理。然而,当此人出于爱孝敬父母时,在这种情况下,它就是良善。这同样适用于其它一切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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