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141.“为什么站在外边”表示有点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此处的情况是这样:主的神性理性是从与神性良善结合的神性真理本身出生的。神性理性是以撒,而以撒是此处为神性真理的撒拉给此处为神性良善的亚伯拉罕所生的,如前所示(2010, 2063, 2093, 2172, 2621-2623节)。主的神性理性只以这种方式出生。事实上,它从主自己出生,因为主的本质存在是耶和华,或神性良善本身;而从它发出的主的本质存在也是耶和华的,是神性真理本身。理性中的神性良善,也就是以撒,是这样出生的:这良善不是与真理分离的良善,而是与神性真理在一起的神性良善。然而,合在一起的这两者被称为理性中的良善,或理性心智的良善;来自属世人的真理要与该良善结合,这真理就是“利百加”。主若使祂的人身或人性在良善和真理方面都变成神性,并且以通常的方式如此行(如前所述3138节),就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实现。因为这就是掌管一切重生,因而掌管主之荣耀的神性秩序(参看3138e节)。
流入属世人,并光照那里的一切事物的,正是理性中这经由神性真理而来的神性良善。此处描述了这个过程本身,即:神性良善首先稍微远一点流入,这就是此处“有点远”的意思;在主接受教导之前,它不想更直接或更近地流入。因为通常的方式是:教导必须首先到来,然后良善的流注照着教导的程度发生;被引入理性的良善,然后与它结合的真理不断从这个过程中出现,或说从这知识深度中流出。由此可见圣言的内义所包含的奥秘是何性质;这些奥秘的性质是这样:就连它们最宽泛的轮廓,或最笼统的事物,也几乎不被世人理解。然而,对天使来说,它们,连同永远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无数细节,都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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