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9

SS49.至此,我已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属天的奥秘 #3094

3094.“就说,我

3094.“就说,我再为你的骆驼打水,直到它们喝完了”表示在光照属世人中的一切记忆知识或事实方面的肯定回应。这从“骆驼”和“打”,即“打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中总体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参看3048, 3071节);“打”,也就是说,“打水”是指教导,以及光照(参看3058, 3071节)。显然,这是一个肯定的回应,因为她说,她会这样做,也的确这样做了,也就是说,她为骆驼打了水。此处论述的光照来自真理那一方;尽管事实上,它通过真理来自良善。至于对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的光照,情况是这样:一切光照皆来自良善,因为被爱点燃的良善好比太阳的火焰,这火焰放射出热和光;而真理好比一个传送火焰之光的物体;因此,光照就来自这光。不过,来自这个源头的光如何,光照就如何。
除了真理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会接受良善;真理如何,接受就如何,因而光照也如何。因此,当光照经由真理而来时,这光照看似来自真理,仿佛是真理所固有的;而事实上,它属于良善,是良善以这种方式通过真理发光。此外,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光照还会进一步穿透并更深地影响我们,并产生一种较低层次的对真理的情感,稍后会讨论这种情感(3096节)。天堂之光经由主的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而来;它因经由主人性中的神性真理而来,所以不仅抵达属天人,还抵达属灵人,以智慧和聪明光照天上的所有人。由于这就是智慧和聪明的源头,所以圣言的内义大量论述了主人性中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在目前的情况下,内义论述了来自良善的真理的最初光照,以及通过真理而来的良善的最初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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